关于公开征集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181%国有股权转让项目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项目编号 |
GQ2017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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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181%国有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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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及批准文件 |
批准文件: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关于同意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181%国有股权上市交易的批复》(常国资[2017]175号) 内部决议: 《关于同意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投审会决议》、《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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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日期 |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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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挂牌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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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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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申请与承诺) |
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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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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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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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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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1076307164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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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87.301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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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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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
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30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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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会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展览展示服务;庆典活动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企业营销策划;设备租赁;办公用品、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建筑材料、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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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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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信息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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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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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胡楠持有标的企业40.5376%股权;于乐有持有标的企业21%股权;朱颖持有标的企业13.8715%股权;付鑫持有标的企业9%股权;上海合之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6.3637%股权;尹江持有标的企业5.4091%股权;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标的企业3.818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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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年度 |
201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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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5018.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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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万元) |
995.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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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402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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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7039.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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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304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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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
审计机构名称 |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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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编号 |
苏公C(2017)E71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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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类型 |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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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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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额(万元) |
675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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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额(万元) |
43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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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万元) |
63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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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40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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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 |
229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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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中天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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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报告书号 |
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209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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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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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备案)号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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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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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万元)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29600(收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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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1130.16(收益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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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事项 说明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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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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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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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金融债务等债务处置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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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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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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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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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股权的质押及标的企业担保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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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重要事项 |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受让方同意在标的企业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后,转让方凭工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本中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四、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包含但不限于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备查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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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万元) |
113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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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一、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受让方须为依据国家法律在国内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交易条件: 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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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
一、《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审计报告》(苏公C(2017)E7163号); 二、《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181%股权价值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17)第C2093号); 三、《江苏常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龙城英才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法律意见书》(苏常信[2017]意字第060号); 四、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国资关于同意常州优图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8181%国有股权上市交易的批复》(常国资[2017]1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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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一、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 (三)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原件); (四)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股权的决定;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 (五)产权受让申请书(原件); (六)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如意向受让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与上述相对应的材料。
二、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二)公告期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并将结果书面通知各意向受让方; (三)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的时间内将保证金 200万元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四)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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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赵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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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19-85588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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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19-85588172 |